汝南县公安局采购人像识别系统建设招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主要货物(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服务器)
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1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