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
3.2 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提供成立年限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