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连续缴纳税收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为投标截至前六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