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利时:应急指挥系统
日期:2008-05-14 10:45
  一、突发公共事件背景

  突发公共事件(Public Emergency)特指政府公共管理领域所遭遇的紧急情况,必须迅速作出决断、并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才能摆脱困境的一系列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涉及面十分广泛。我国每年因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300万人,经济损失计6500亿人民币,约占GDP总量的6%。近年来,重大事故平均每天7.2起;特大事故每周2.5起;特别重大事故每月达1.2起。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猛增,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安全领域,2003年,各类刑事案件死亡6.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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