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6~2013-09-18
灾探测及报警设备、固定消防应急灯具及火灾防护面具、排烟设备、水处理系统、各类环保使用技术等;
4、通讯设备:卫星通信站、短波电台、移动应急通讯车、应急通讯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视频技术、卫星导航系统等;
5、医疗急救防疫:现场采样用品、灾害救助药品、医院紧急救援服务、医疗急救器械、急救包、急救箱、医疗急救车、卫生防疫车等特种车辆;
(二)灾害预测、检测技术与设备:
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水旱、火灾等)预警、预防、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及应用技术等;食品安全监测仪器、空气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