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日期:2012-04-25 1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机、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要求,为推动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增强农业信息服务能力,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十二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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