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城市应急指挥及社会综合服务系统规划初探
日期:2007-01-19 09:45
共服务的应急值守、协调,为区县领导提供辅助决策的技术支持环境。一般拥有社区(村)、街道、乡镇的信息汇报网络。
  专项指挥部,设在各综合协调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办公室所在地,完成该专项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专项指挥部拥有第一响应处置部门及处置力量。通常设安全生产监督专项指挥部(设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所在的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共卫生专项指挥部(设在卫生局)、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设在三防指挥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指挥部(设在市社会援助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地公安局)、防震抗震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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