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城市应急指挥及社会综合服务系统规划初探
日期:2007-01-19 09:45
(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的经验,进行中小型城市(区域)系统规划初探。

  一、业务体系

  中小型城市应急指挥及社会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中小型系统)业务体系。

  (一) 组织体系3+3体制

  中小型系统的组织体系可简称为3+3体制:

  1.第一个3指市决策指挥中心、各区县指挥中心、专项指挥部及相关委办局与社会综合服务部门:

  市决策指挥中心,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完成应急值守、信息汇集、综合协调、辅助决策等功能,并与省应急决策中心、各联动单位、各区县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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