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品目
>
兴县公安局监控高清化改造采购项目招标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
2
/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产品中心
企业库
资讯中心
招标
展会
招商
品牌
求购
人才
知道
招标信息
中标信息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2/22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