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带入派出所后将经历身份信息核查、人身搜查以及审讯等步骤,为了使执法更加规范化、民警的办事效率更高,斗门公安分局在全省首推办案智能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将依托视频监控、指纹比对、身份验证等方法记录整个办案过程。该系统将在5月1日率先在斗门公安分局井岸派出所试用,之后将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全程记录为倒查提供依据
办案智能化系统主要针对每位嫌疑人从被带进到带出派出所的24小时内的执法程序所设定,而且是全程监控而不是单就某个环节进行监控。据井岸派出所所长邓友德介绍,办案民警把犯罪嫌疑人带进派出所,要进办案区的门,民警就要刷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在对嫌疑人搜身的区域上面有视频监控全程记录,带人进审讯室,在审讯室的门口民警要刷事先录入的指纹,系统会自动记录办案民警进入审讯室的时间,审讯的时候也有全程监控。
如果民警没有按照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将无法执行下一步的执法程序。此外,执法民警的每一步动作都将留下视频监控的资料,而这些视频资料将会被自动整理归档,在案件受理阶段可以作为日后倒查的重要依据和证据。
数据库自动比对提高效率
此系统强制性规范办案。比如把人带进派出所采集身份信息,不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要采集的东西是不同的,有的是身份登记,有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要抽血验DNA,还有的吸毒嫌疑人要尿检。有时候民警案件多,可能会出现遗漏的情况,此时系统就会提醒民警哪个犯罪嫌疑人的哪项信息采集没有完成,强制要求民警把所有信息采集完毕,不然就无法进行下一步。
同时,相较以前民警办案要自己手写很多表格,比如尿检报告。而在该套系统中,民警对嫌疑人进行尿检时,把结果输入系统,系统会自动生成尿检报告。此外,采集了嫌疑人身份后,办案民警通常要将身份信息分别录入全国人口信息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前科人员库、超级情报系统等进行核对,查找此人是不是在逃嫌疑人,有没有犯罪前科等。使用这套系统后,信息录入后系统会在这些信息库中自动比对与交换,而后反馈给民警综合信息,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有据可查利于保护民警
民警在使用办案智能化系统时会不会是作茧自缚?斗门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玖夫称,不会是作茧自缚,反而对民警办案有很大的好处。因为案件侦破过程涉及保密,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不会出现第三方进行监督。那么在以后,嫌疑人如果称自己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遭到民警的刑讯逼供或者合法扣押物品丢失,民警和犯罪嫌疑人往往各说各话没有证据。
据了解,办案智能化系统中视频资料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保存三个月,可以将一个人从进派出所到最后出派出所的整个过程的视频资料自动整合成一套影像,派出所将这套影像刻在光碟里就可以长久保存。有了这套第三方的系统,任何程序都会有据可查,对警方办案是一种监督和督促,同时也保护了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