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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 发布日期:2020-11-30
  • 截标日期:详见公告
  • 浏览次数1119
  •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01-1-202011-YJGX2016007-0058
  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889,149.88
  最高限价(如有):3889149.8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用途: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3,889,149.88元
  备注: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运维服务36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9年年度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说明: 1 )、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a)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b) 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港口路
  联系方式:0662-3826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2-28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美定
  电话:0662-221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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