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税收及社会缴纳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5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6所投设备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特殊要求:
8.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建设能力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不是电信运营商的投标人还需出具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光纤专线以及3G、4G网络的五年运维能力及专线电路的授权证明,并拥有运营商级的机房环境和服务能力,提供服务能力证明;
8.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
1.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2019-11-26至2019-12-03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地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6,11:00:00
七、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评标一室
八、开标时间:2019-12-16,11:00:00
九、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评标一室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健
联系电话:1859904051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991-5586575
地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58号自治区公安厅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