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的规定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拟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向公司征求意见。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任何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公司提出,为对异议的项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海康威视拟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基本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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