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过视频监控打击和震慑犯罪,已是各地公安机关的普遍做法。各地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河南公安机关全面推广“巡、守、控、追、研”等视频技战法,2014年至2015年,全省视频监控系统支撑侦破刑事案件超3.3万起。
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交通、通讯日益发达,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快速流动,新型犯罪出现动态化、智能化特征突出。针对这一新形势,政法机关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科技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平安的生活。
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公安机关信息共享规定》、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推进警务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服务实战,为公安机关打击预防犯罪提供科技支撑。
上海、江苏、广东、山东济南等地加强各类公安信息系统和指挥调度平台的深度融合、集成应用,努力实现情报研判、决策指挥、联动处置一体化,提高了打击效能和整体防控水平;北京、浙江等地建立社会治安评估预警等大数据中心,通过对警情、发案量等数据的量化分析,实现治安形势精准研判、风险隐患精确预警;天津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街面见警率,使街面抢劫、抢夺案件下降70%;安徽激励民警搞小发明、小创造,研发各类软件,提高了预防打击犯罪能力。
目前,通过视频监控打击和震慑犯罪,已是各地公安机关的普遍做法。各地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河南公安机关全面推广“巡、守、控、追、研”等视频技战法,2014年至2015年,全省视频监控系统支撑侦破刑事案件超3.3万起。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全面加强职务犯罪技术侦查能力建设,通过建立电子数据实验室等,实现对涉案手机、硬盘等存储介质数据的恢复,电子数据提取与固定,增强了打击犯罪的能力;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执行过程中利用4G单兵装备与车载执法仪等,实时传输相关数据到执行指挥中心,收集和固定证据,有力打击了拒执等犯罪。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借助科技手段,通过设定电子围栏、越界报警等方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上海、浙江等地探索建立电子脚铐监管系统,辽宁、福建、贵州等地通过电话声纹比对防“人机分离”,确保全国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2%的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