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是安防重点工作
现在我们站在城市街头,随处可见监控摄像机,密布的监控设备形成了一张天网洒在城市上空。由于视频监控有着可以随时感知复杂环境或事件的独特优势,既可以发现图像中的可疑人物,又可以通过智能分析追踪,进而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视频监控系统已经成为公安刑侦的重要手段。自2004年开展平安城市试点建设以来,我国公安系统安装了大量的摄像头,大大提升了城市治安管理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公安系统就安装了超过2000万个摄像头,这些散布在全国各个城市的摄像头已经成为了公安刑侦的左膀右臂。能够协助公安机关相应部门在第一时间把握现场画面情况、并协助上级指挥现场,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效率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这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平安城市往往动辄上万个监控点位,系统规模极其庞大。在传统的案件侦察工作中,由于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缺乏统一长远规划,公安系统内部不同警种都是根据自身需求来进行安防系统建设,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诸多局限。平安城市的建设已经十几年,但视频监控资源的互联互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各个不同系统存在视频格式不一、存储散乱、与其他信息资源脱节等问题。导致公安系统在进行不同警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指挥调度,以及各部门在进行视频资料的检索与回看时处处制肘。
而且监控系统之于平安城市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刑事侦查。平安城市是一个特大型、综合性非常强的管理系统,不仅需要满足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等需求,而且还要兼顾灾难事故预警、安全生产监控等方面对图像监控的需求,还要考虑报警、门禁等配套系统的集成以及与广播系统的联动。由于不同监控系统之间无法资源共享很有可能造成交警系统无法与刑侦系统配合、消防系统无法与治安系统配合等等实际应用问题。如果图像信息资源达不到综合利用的水平,就不能够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实现联网和信息整合共享。单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讲,这就是个严重的问题,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程度。
联网建设,标准先行
公安视频图像系统的联网,已经成为了平安城市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于是在2012年上半年,为推动全国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建设与应用工作,公安部办公厅和科技信息化局先后印发《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和《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两个指导性文件。《任务书》明确指出,“以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核心,全面建设和优化视频监控系统及相关设施,努力建立和完善视频图像信息深度应用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警种的视频监控系统有效整合和视频图像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拓展和深化视频图像信息在公安业务中的应用”,成为未来科技强警建设的指导思想。按照目标规划,到2015年6月,全国地市级和东部地区100%、中部地区90%、西部地区80%以上的县级公安机关建成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在部、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及在授权范围内互控的基础上,开展多级平台间的联网调试工作,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省级共享平台与辖区内各级平台的联网率分别达到100%、90%、80%以上。从《任务书》中,我们能够清晰的看到视频监控在整个平安城市建设战略中的基础性地位,这也是视频联网共享平台的价值和重要性所在。
当时提出《任务书》的背景是,已建的图像信息联网系统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图像信息联网整体规模依然不足。一方面,省级联网规模和应用程度参差不齐,尚有十余个省(区、市)没有开展省级联网工作,已经联网的平台有的覆盖还不够充分,部省两级之间尚未开展联网。另一方面,大量有价值的社会图像信息资源尚未能有效整合共享。
2、图像信息联网系统缺乏统筹规划。由于一些地方建设时间较早,相当一部分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以个别部门或警种为主,以部门或警种的需要为目标,主要应用局限于局部或个别业务范围,缺乏综合应用的统筹规划,一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另一方面,跨部门、跨警种应用时无法直接快速地获取各自业务工作上需要的有价值的图像信息。
3、图像业务承载网络建设亟待规范完善。现有系统的承载网络情况复杂,平台部署在不同的承载网络上,公安信息通信网、公安自建视频专网、电信运营商的视频专网等各类网络混合组网,种类繁杂。由于缺少统一的承载图像信息的基础网络,信息传输、信息安全、权限管理、运行维护、安全共享等均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4、系统基本功能尚需充实完善。各地已建成的系统或多或少存在尚需完善的功能需求,如实时图像点播、历史图像检索回放、远程控制、流媒体分发、解码输出等,且系统普遍缺乏运行管理、智能分析检测等基本管理功能。
2012年6月,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公安部一所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一部国家标准: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中信息传输、交换、控制的互联结构、通信协议结构,传输、交换、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性要求,以及控制、传输流程和协议接口等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检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生产,其他信息系统可参考采用。
GB/T28181-2011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视频监控联网级联上的一些问题,部分省市按照标准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接下来还有视频监控资源的管理、共享及应用的任务。同年10月公安部科信局批准成立了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应用标准体系编制组,2013年12月《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应用标准体系表GA/Z1164-2014》被审查通过,经公安部批准2014年5月颁布执行。
2013年8月,国标委向公安部下达了《社会治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技术要求》、《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两项强制性国标的制定要求,重点解决信息安全层面的视频信息安全措施及核心关键技术,集中在前端设备的身份认证、视频内容的可信与加密三个方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两项标准立项获得审查通过,相关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两项标准扩展了已发布的GB/T28181、SVAC(GB/T25724-2010)两项国家标准的相关应用,将共同够成国家视频安全标准体系。
2015年12月22-23日,SAC/TC100在北京召开《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应用标准》六项标准送审稿定稿会,各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参加会议。会议讨论并确定以下六项标准的送审稿:
1、《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2、《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2部分:应用平台技术要求》;
3、《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
4、《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
5、《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6、《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2部分:图像内容分析及描述技术要求》。
至此,我国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的标准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视频图像信息的联网及信息共享,是平安城市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是安防的重点工作。从2004年我国开始平安城市试点建设,到2012年《任务书》的提出,再到2015年底六项具体标准细节的送审,视频图像联网的标准建设可以说是经过了一个漫长而又必需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