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系统总体框架
如上图所示:突发公公共卫生事件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以及公共卫生四类划分,针对公共卫生类型事件,应急指挥平台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级上报到省卫生厅应急指挥平台。具体如下所述:
哨点学校医院、村医、乡镇卫生院等卫生医疗机构填报相关异常线索、监测信息等通过县、市CDC上报到地州(市)卫生局,并接入地州(市)级应急指挥平台进入市级应急指挥库;
地州(市)应急指挥对III级以上事件推送到省卫生厅应急指挥平台;对III级及以下事件自主进行决策和指挥,并接受省卫生厅的督导,在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省卫生厅事件处置总结报告;
省指挥平台对II级事件进行响应,并对地州(市)平台下达相关应急处置指令,督导地州(市)平台报告事件处置;对I级事件及时推送给国家卫生部应急指挥平台,接收卫生部应急指挥任务;
省、地州(市)2级指挥平台对于本平台负责的处置事件信息,自主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布;同时,各级指挥平台需要与各自对应的政府部门对应急指挥信息进行交换。
对于其他三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相关部门(地震局、交通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等)逐级上报管理。并与同级的卫生部门进行信息相互推送。对于事件的处置过程,需要双方或者多方进行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
四、 应用系统架构
根据系统总体设计和建设思路,应用系统框架如下: 系统的建设依托在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的基础上,搭建地(市)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在基础设施层面,从2个方面需要结合响应的硬件设施、场所建设以及系统软件环境。应急场所建设包括应急指挥大厅、会商室、应急值守值班室以及中控室等;应急设施包括应急指挥车、应急通讯设备等;系统软件层包括在会商、指挥联动时需要的大屏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环境监控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