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调度网(94ec.com)5月20日消息,为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先导作用,减少事故损失,我省切实加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监测和报警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有关要求,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完善工作。大中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于2015年6月底之前完成事故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云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要求,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报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监控预警系统,实现灾前突出危险性预警和灾时事故自动报警,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地面监控中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风向逆流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引发次生灾害。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监测和报警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监管计划,对煤矿企业落实工作责任、计划、资金等进行督促。对未按期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和未建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监测和报警机制的煤矿,责令停产整改。